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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变化] 16岁少年网聊骗女孩卖淫 20余名外地女孩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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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2 01:4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昆明
  20余名外地女孩受骗 14名案犯被判2年至12年徒刑
  □通讯员 张爱玉 吴海生 晚报记者 茅冠隽 报道
  以王美、李小军夫妇和陈明、陈黎兄弟为首的组织卖淫团伙,从2007年至2009年7月案发,先后组织、控制二十多名女孩进行卖淫活动达几千次。日前,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十四名被告分别以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容留、介绍卖淫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二年不等。
  1.“男友”一夜间变了脸
  2008年的夏天,一位名叫梨子的漂亮姑娘,怀着对未来生活的无限向往和憧憬,从老家湖南农村来到了上海。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通过朋友介绍,梨子认识了同为湖南老乡的陈明。陈明对梨子说,他和父亲陈志强、弟弟陈黎,还有这边的干妈一起做生意,非常愿意帮助梨子找工作。
  涉世不深的梨子相信了陈明。陈明还对梨子说,梨子正是他心仪的那种女生,要求梨子做他的女朋友。梨子觉得自己找到了依靠,于是接受了陈明的求爱,并在当天晚上留宿在陈明家里。
  让梨子震惊的是,第二天一醒来,她发现陈明正在翻看她的手提包。 “你干什么? ”梨子大声质问。 “我已经拿了你的身份证,你哪儿也别想去了!”此时,陈明俨然已经变成另外一个人。梨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又惊又怕,失声痛哭……陈明见此情景,又“苦口婆心”地开导起了梨子:“你以为现在的工作那么好找吗?不如乖乖听我的,到我干妈那里做‘小姐’,保证不吃苦受累,赚钱又多。 ”
  经不住陈明的威逼利诱,几天后,梨子来到陈明干妈王美开的“安琪儿美容美发店”、“群芳理发店”,由王美安排为客人提供性服务。陈明还安排了两名‘小姐’一直陪着梨子上下班,并警告她,如果她敢跑,就把这边的事告诉梨子老家的亲戚朋友。
  2.两家人“合伙做生意”
  渐渐地梨子发现,在“安琪儿美容美发店”、“群芳理发店”里从事性服务的很多女孩,都与她有着相似的遭遇。小万在网上认识陈明,陈明说喜欢她并且已经在上海帮她找好工作,过来才知道是卖淫。
  经公安机关查明,“安琪儿美容美发店”和“群芳理发店”由王美和丈夫李小军共同经营,主要经营收入靠控制的“小姐”卖淫所得。 2007年上半年,王美、李小军和范家父子结识,合谋了非法组织卖淫的勾当,美其名曰“合伙做生意”。陈明先是通过网络结识来自各地的女孩,通过谎称要跟她们“谈朋友”、要帮他们找工作等各种欺瞒手段骗取女孩的信任,然后收缴她们的身份证并逼迫她们在“安琪儿美容美发店”、“群芳理发店”从事卖淫活动。陈志强则主要负责看管被陈明骗过来的女孩。 2008年陈明的弟弟陈黎初中没有念完,也从老家过来,在网络上搭识了多名女孩并将她们骗到上海卖淫。
  王美、李小军等人还雇用了夏平、王大力和葛华协助组织卖淫,平时叫他们为“苹果”、“小王”以及“阿狗”。王美、李小军有事不在店里的时候,就由他们三人在店里招呼客人、安排‘小姐’以及收取嫖资,并通过短信或电话跟王美、李小军汇报店内情况。卖淫女在交易的时候,他们则负责在周边进行望风。
  据梨子说,她每次为客人提供性服务,收取100元-300元的服务费。刚开始两个月,她的卖淫所得全部被陈明收缴,而之后,她每个月要上交给陈明3700元钱。其他‘小姐’的情况也一样,都要拿出一部分服务费给王美、李小军或范家父子三人。
  3.两年组织卖淫数千次
  看着 “安琪儿美容美发店”、“群芳理发店”的生意越做越 “红火”,附近的“远大棋牌室”、“新星旅馆”和 “旺达美发店”、“好时光KTV”也动起了歪念头。
  “远大棋牌室”以每月1000元的价格将其中的一个房间租给王美、李小军,作为他们店里‘小姐’的卖淫场所。 “旺达美发店”、“新星旅馆”的老板和“好时光KTV”的领班都主动招徕王美、李小军店里的‘小姐’去他们那儿“照顾生意”。
  在外人看来,“安琪儿美容美发店”、“群芳理发店”的老板娘王美是个“厉害”的女人,开设的两家店里人来人往,生意看上去红红火火。而鲜为外人所知的是,王美早在2001年曾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过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他手下的葛华也曾有过盗窃前科。
  根据王美、李小军等人以及店里多名‘小姐’的供述,公安机关查实,王美、李小军等人自2007年上半年开始,共组织了二十多名小姐进行卖淫活动,每个‘小姐’每天多次接客,其中部分‘小姐’卖淫超过千余次。也就是说,两年来,王美、李小军等人组织卖淫的次数竟达数千次。
  值得一提的是,1992年出生的陈黎,2008年来上海的时候,年仅16岁,就开始就跟着父亲和哥哥组织卖淫。在承办检察官提审陈黎的时候,他还一副无知无畏的表情,以为自己在看守所里关几天就可以出去,显然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触及法律之深,不禁让人痛心唏嘘。
  陈黎的父亲陈志强案发后立即逃往外地,不知所踪,目前正被公安机关通缉。
  因被告人王美具有累犯情节、被告人陈黎作案时系未成年,检察机关分别作出了对王美从重处罚、对陈黎减轻处罚的建议,同时对其他被告人也作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日前,法院对王美、李小军、陈明、陈黎以组织卖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一年、十年六个月以及六年,对夏平、王大力和葛华均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对其他7名被告人分别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容留卖淫罪和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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