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帮扶车间认定拟符合条件单位的公示(2025-1)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就业扶贫车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大人社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通过宣传发动,单位申报,经乡镇初审,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复审,现拟认定大理耘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及云南国丰振欣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为弥渡县就业帮扶车间,公示期限为7天(2025年8月23日至8月27日)。若发现不符合认定为就业帮扶车间和吸纳就业奖补条件,欢迎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县人社局或县就业中心举报。举报电话:8161352(县人社局),3074081(县就业中心) 特此公示 附件:弥渡县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名单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弥渡县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认定名单
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