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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老城区土地确权公示(一百九十二至一百九十五)

     
发表于 2025-8-21 17:07:34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弥渡县老城区土地确权公示(一百九十二)

相关利害人:

按《弥渡县老城区改造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实施方案》(弥党办发〔2017〕121号)精神,文笔社区辖区熊婉蓉(身份证号53292519850709####申请对位于人民路59号附4号(原南屏街27号)的小宗地进行确权,现四邻已签字(或关系清晰)。确权土地四至具体以宗地图为准,方位及面积如下:

1. 东至本宗外墙壁邻住建局小广场

2. 西至本宗外墙壁邻共用院心

3. 南至本宗外墙壁邻共用院心

4. 北至本宗外墙壁邻熊兆恒户

该宗地属于混合使用宗地,共有五份土地(其中有一份土地又分为三份,现为七份土地)。混合宗地的四至为东至本宗地外墙壁邻阮亚东户(J6至J7)和住建局小广场(J7至J11);南至本宗地外墙壁邻人民路;西至本宗地外墙壁邻熊河户,本宗地内墙壁邻熊河户(J18至J20)和清真寺(J21至J1);北至本宗地内墙壁邻清真寺(J1至J2)和马邵文户(J3至J5),本宗地外墙壁邻黄家胜户。

本宗地总面积77.5平方米,其中独立使用面积为60.6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为16.83平方米。原土地使用证面积92.0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为43.85平方米。现独立使用面积增加12.47平方米,共减少14.56平方米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20日至8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相关利害人,请于公示期正常上班时段内向文笔社区、弥城镇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供书面异议书(该土地权属证据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本宗土地将土地手续办在熊婉蓉名下。


《土地宗地图》请到文笔社区查阅。

联系电话:0872-8160153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日

弥渡县老城区土地确权公示(一百九十三)

相关利害人:

按《弥渡县老城区改造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实施方案》(弥党办发〔2017〕121号)精神,文笔社区辖区熊玉波(身份证号53292519721201####申请对位于人民路61号的小宗地进行确权,现四邻已签字(或关系清晰)。确权土地四至具体以宗地图为准,方位及面积如下:

1. 东至本宗外墙壁邻住建局小广场

2. 西至本宗与熊玉山户同墙共用

3. 南至本宗外墙壁邻人民路

4. 北至本宗外墙壁邻共用院心

该宗地属于混合使用宗地,共有五份土地(其中有一份土地又分为三份,现为七份土地)。混合宗地的四至为东至本宗地外墙壁邻阮亚东户(J6至J7)和住建局小广场(J7至J11);南至本宗地外墙壁邻人民路;西至本宗地外墙壁邻熊河户,本宗地内墙壁邻熊河户(J18至J20)和清真寺(J21至J1);北至本宗地内墙壁邻清真寺(J1至J2)和马邵文户(J3至J5),本宗地外墙壁邻黄家胜户。

本宗地总面积33.44平方米,其中独立使用面积27.83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5.61平方米该宗地从证号为弥国用(2000)字第076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证土地面积133.36平方米,其中共用分摊面积43.86平方米)分割土地面积44.45平方米,其中独立使用面积29.8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14.62平方米。现独立使用面积减少1.97平方米,共减少11.01平方米

现予公。公期为2025820日至826日。公期间,若有相关利害人,请于公期正常上班时段内向文笔社区、弥城镇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供书面异议书(该土地权属证据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本宗土地将土地手续办在熊玉波名下。


《土地宗地图》请到文笔社区查阅。

联系电话:0872-8160153

二〇二二十

弥渡县老城区土地确权公示(一百九十四)

相关利害人:

按《弥渡县老城区改造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实施方案》(弥党办发〔2017〕121号)精神,文笔社区辖区熊玉山(身份证号53230119660507####申请对位于人民路61号附1号的小宗地进行确权,现四邻已签字(或关系清晰)。确权土地四至具体以宗地图为准,方位及面积如下:

1、东至本宗与熊玉波户同墙共用

2、西至本宗与熊玉田户同墙共用

3、南至本宗外墙壁邻人民路

4、北至本宗外墙壁邻共用院心

该宗地属于混合使用宗地,共有五份土地(其中有一份土地又分为三份,现为七份土地)。混合宗地的四至为东至本宗地外墙壁邻阮亚东户(J6至J7)和住建局小广场(J7至J11);南至本宗地外墙壁邻人民路;西至本宗地外墙壁邻熊河户,本宗地内墙壁邻熊河户(J18至J20)和清真寺(J21至J1);北至本宗地内墙壁邻清真寺(J1至J2)和马邵文户(J3至J5),本宗地外墙壁邻黄家胜户。

本宗地总面积32.59平方米,其中独立使用面积26.98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5.61平方米该宗地从证号为弥国用(2000)字第076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证土地面积133.36平方米,其中共用分摊面积43.86平方米)分割土地面积44.45平方米,其中独立使用面积29.8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14.62平方米。现独立使用面积减少2.82平方米,共减少11.86平方米

现予公。公期为2025820日至826日。公期间,若有相关利害人,请于公期正常上班时段内向文笔社区、弥城镇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供书面异议书(该土地权属证据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本宗土地将土地手续办在熊玉山名下。


《土地宗地图》请到文笔社区查阅。

联系电话:0872-8160153

二〇二二十


弥渡县老城区土地确权公示(一百九十五)

相关利害人:

按《弥渡县老城区改造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实施方案》(弥党办发〔2017〕121号)精神,文笔社区辖区熊玉田(身份证号53292519631023####申请对位于人民路61号附2号的小宗地进行确权,现四邻已签字(或关系清晰)。确权土地四至具体以宗地图为准,方位及面积如下:

1、东至本宗与熊玉山户同墙共用

2、西至本宗外墙壁邻公用过道

3、南至本宗外墙壁邻人民路

4、北至本宗外墙壁邻共用院心

该宗地属于混合使用宗地,共有五份土地(其中有一份土地又分为三份,现为七份土地)。混合宗地的四至为东至本宗地外墙壁邻阮亚东户(J6至J7)和住建局小广场(J7至J11);南至本宗地外墙壁邻人民路;西至本宗地外墙壁邻熊河户,本宗地内墙壁邻熊河户(J18至J20)和清真寺(J21至J1);北至本宗地内墙壁邻清真寺(J1至J2)和马邵文户(J3至J5),本宗地外墙壁邻黄家胜户。

本宗地总面积33.96平方米,其中独立使用面积28.35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5.61平方米该宗地从证号为弥国用(2000)字第076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原证土地面积133.36平方米,其中共用分摊面积43.86平方米)分割土地面积44.45平方米,其中独立使用面积29.8平方米,公用分摊面积14.62平方米。现独立使用面积减少1.45平方米,共减少10.49平方米

现予公。公期为2025820日至826日。公期间,若有相关利害人,请于公期正常上班时段内向文笔社区、弥城镇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规划局提供书面异议书(该土地权属证据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本宗土地将土地手续办在熊玉田名下。


《土地宗地图》请到文笔社区查阅。

联系电话:0872-8160153

二〇二二十

来源:魅力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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