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青年创业兴乡三年行动,根据《弥渡县鼓励支持创业创新十条措施(试行)》《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青年创业县长奖通报表扬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通过选树青年创业先进典型,激发青年创业创新活力,充分展现新时代弥渡青年锐意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大力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励更多青年人才扎根弥渡、奉献家乡,在服务全县高质量赶超发展中挺膺担当、建功立业。
(一)主办单位
弥渡县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弥渡县委
(三)评选活动组委会及办公室
由团县委联合县委宣传部、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商科局、县投促局、县文旅局、县市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成立“弥渡青年创业县长奖”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
https://mmecoa.qpic.cn/sz_mmecoa ... 40?wx_fmt=png");background-repeat: no-repeat;background-attachment: scroll;background-size: contain !important;background-position: 50% 50% !important;box-sizing: border-box;">“弥渡青年创业县长奖”设“县长奖”一个奖项,共计评选5名获奖者。由弥渡县人民政府对获奖者进行表扬奖励,“县长奖”获奖者每人奖金1万元。
https://mmecoa.qpic.cn/sz_mmecoa ... 40?wx_fmt=png");background-repeat: no-repeat;background-attachment: scroll;background-size: contain !important;background-position: 50% 50% !important;box-sizing: border-box;">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道德良好,品行端正,向上向善,在青年中有较高威信和典型示范作用。
2.在弥渡县辖区内主导创办了至少一家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等创业主体,通过创业实现自身就业或再就业。以创业青年个人申报的,年龄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并担任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等创业主体主要负责人。团队形式申报的,团队负责人年龄应在18周岁至40周岁之间,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创办企业实际运营至少2年,且运营稳定,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充分履行社会责任,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无违法违纪和不良信用记录。
4.优先推荐从无到有、白手起家的创业青年或团队;优先推荐高原特色农业、先进制造业等省、州、县鼓励发展的产业创业者。
5.国有企业不参加推荐活动。
6.历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大理青年创业州长奖”获得者,不再列入推荐范围;历届“云南青年创业省长奖提名奖”和“大理青年创业州长奖提名奖”获得者,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以列入推荐范围。
7.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参加推荐活动:近2年被列入过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近2年发生过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在登记注册、依法纳税、产品问题、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名录方面有严重负面情况的。
组织推荐: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广泛动员本地区、本行业创业青年积极参与申报,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其中,每个乡镇推荐不少于5名。通过初审的申报对象,由推荐组织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推荐对象姓名、企业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期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社会推荐:弥渡县青年创业就业协会在本行业、本组织内推荐人选,确定推荐人选后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或本社会组织内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推荐对象姓名、企业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期为3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个人自荐:个人参评者需通过“弥渡青年”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弥渡青年创业县长奖”申报表》等附件内容,将申报材料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组委会办公室,由组委会办公室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含推荐对象姓名、企业名称、简要事迹,公示期为3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参评对象。
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表。申报对象填写《“弥渡青年创业县长奖”申报表》(一式3份),确保申报表上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以便工作人员对接联系。
2.事迹材料。事迹材料需单独撰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主要包括创业企业过程简介、创业理念、发展情况、履行社会责任、创业企业(主体)发展愿景和潜力等方面内容(一式3份)。
3.参评承诺书。申报对象填写《“弥渡青年创业县长奖”参评承诺书》(一式3份)。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023年和2024年完税证明(复印件)、2024年7月和2025年7月在职人员花名册、2024年全年工资发放花名册、中国志愿服务网服务时长截图、公益活动捐赠证明和相关荣誉证明材料等。
5.其他资料。为充分展示申报创业青年和所在企业的风采,鼓励提供相关图片、音视频资料,以便宣传。
“弥渡青年创业县长奖”的评选工作在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872-8164387(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评选活动开展期间,参评者如出现违法犯罪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情况的,将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及赔偿。本次评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一)参评者提交的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参评资格。所有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参评者需遵守评审纪律,不得有拉票、贿选等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和反馈。
(四)获奖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以便奖金顺利发放。
“弥渡青年创业县长奖”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2-8161136
电子邮箱:mdyouth@163.com
通讯地址:弥渡县弥城镇西顺城街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