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缓刑”“假释”
这些词汇大家可能听过
被判处这些刑罚的人
具体如何执行呢?
其实
他们都在社区接受矫正
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部门
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
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这项工作被称为“社区矫正”
是具有中国特色的
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
那么,如何读懂“社区矫正”?
今天
让我们一起聆听
王艳红与社区矫正的故事
弥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王艳红:“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在缓刑期间要依法接受我们的社区矫正,你要认清身份,通过反省、检查、检讨、真心地悔罪、认罪。”
社区矫正对象:“我保证做到遵守法律法规,不做违法违纪的事情,认真反思所犯罪行痛改前非。”
今年是王艳红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七年,大伙儿都叫她“王姐”。经验最丰富,做事也颇有姐的风范,作为一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王艳红坚持用“严管+厚爱”的方式为社区矫正对象指路,让社区矫正工作流淌着温度,让法治从抽象的条文变成可感知的存在。开朗直爽、办事利索的王姐也有挠头的时候,也要面对一些“硬课题”。
“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他主要是因为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人家单位装了两个摄像头,他以为是单位在监视他,就把那个摄像头砸了。”王艳红说。
2022年,工作人员上门走访发现,李某某妻子因病极度消瘦,而李某某讳疾忌医,言语中带着怨怒和敌意。此后,李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又再次对他人施暴,本可以建议收监执行,但针尖对麦芒的处理方式,只会增加李某某的对立情绪,王艳红耐心沟通、积极救助的行动,打破了隔阂,让李某某感受到社区矫正不抛弃、不放弃的决心与温情。
王艳红说:“严管是底线,唤醒良知才是治本之策。最后通过努力,我们将他们夫妻二人分别送医。通过医治,他和他的妻子都康复了。几次回访之后,他家从之前的脏乱差变成现在的干净整洁,一个小家庭重新焕发了生机。”
解除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某说:“感谢所有帮助过我的人,要不然真的是家破人亡了,谢谢他们!”
王艳红说:“李某某的蜕变印证了那句‘用心换真心,是矫治的良药,更是社会接纳的桥梁’。”
今年五月,王艳红接到了家住新街镇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熊某的电话,电话里,熊某分享着成为父亲的喜悦,邀请王艳红来家里坐坐。
熊某曾是寅街司法所的一名社区矫正对象,最初,他在进行焊接工作时不慎引发山火,犯失火罪被判缓刑,还要承担一笔巨额赔偿。为此王艳红联系司法所,找到熊某所在公司多次沟通,最终由公司代熊某承担了赔偿责任,公司没有向他追偿,解决了他的经济压力。解除社区矫正后,熊某创业遇阻,王艳红又帮忙协调租赁场地。可以说,王艳红见证了曾经的迷途少年生活步入正轨,如今,熊某的大棚硕果压枝,孩子也健康成长,幸福在双丰收中悄然满溢。
王艳红表示:“鼓励社区矫正对象按照自己的想法走,这为他今后的人生指明了方向。我们县社区矫正的工作理念,其实注重的就是法治化和人性化的结合。情与法它是不冲突的,主要就是看你怎么去做。”
有一个社区矫正对象,因为要去外地相亲,所以要请假,当时司法所打给王艳红电话说明情况。王艳红认为这种情况要请给他假。“司法所认为,他相亲已经去过几次了,我说你要站在他的角度去想,万一他这一次去就成功了呢,最后我了解到他确实是那次相亲成功了,所以我感到很高兴,我们也算帮他完成了一件他自己的人生大事。”王艳红说。
在司法行政系统,还有千千万万个“王艳红”,他们以法为舟、以情做桨,当好矫心矫行的“摆渡人”,让迷航的心灵重获向阳而生的力量。同时,多年来,弥渡县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通过开展各类教育培训、公益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转变成社会的奉献者。
从惩戒到矫治,从管理到帮扶,社区矫正工作者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法治轨道上书写温情注脚,筑牢基层治理和社会稳定的基石。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日常,是法律威严与人性温度的交织。我们既要严守监管红线,防止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又要化身引路人,用耐心与专业帮助迷途者重拾尊严。通过每一次谈心、每一场培训、每一次困难协调,我们不仅在改变一个人,更在修复社会关系,守护基层平安。”王艳红说道。
2023年2月,王艳红被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评为“云南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2024年3月,王艳红所在弥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 荣获司法部“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