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州教体局相关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增强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义务教育有保障”目标,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长效机制,通过数字化赋能招生入学制度改革,让广大群众享受便民、高效、公平的“教育入学一件事”政务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措施 (一)科学调整中小学校布局。持续深化学校优化布局改革,因地制宜、审慎规范做好农村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形成科学合理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需求。 (二)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一年级实行划片招生,初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严禁通过笔试、面试、考察或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 (三)严格控制招生计划和班额。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指标要求和办学条件实际,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计划,坚决做到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不超45人、初中不超50人。 (四)依法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待对象,按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依法依规保障其子女就近就便入学。 (五)全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认真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认真落实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全覆盖、零拒绝”政策,“一人一案”分类安置,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以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适合的教育。 (六)持续抓好招生留生工作。坚定不移执行小升初外出就读审批政策,对符合条件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认真做好教育劝导,严禁违规跨县择校。继续坚持“三带头一参与”,动员各级领导、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带头将自己的子女及亲属留在县内学校就读。 (七)稳步推进“教育入学一件事”高效办理。2025年,全县所有小学依托“云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办理招生业务,推进县域内户籍、房产、社保、学籍等入学相关信息互通共享,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录取“线上一网通办”。 三、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2019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年满6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二)招生范围:弥城镇城区小学招生片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和招生类别详见《弥城镇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通告》。县域内其他小学由乡镇中心学校划定招生片区,招收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随迁人员子女。 (三)招生方式:按户籍地划片和居住地划片相结合的方式招生 (四)报名时间:2025年6月25日8时至7月4日24时 (五)报名方式 手机端:家长通过手机“办事通”APP“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报名。 家长通过“办事通”APP或云南政务服务网“教育入学一件事”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后,系统自动匹配房产、社保等信息,经学校及县教育体育局两级审核后,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录取学校并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开学时到就读学校报到即可。具体报名操作流程详见《2025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信息填报指南》。填报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招生咨询服务电话进行咨询,也可到所属片区对应的小学进行咨询。 (六)招生类别及报名材料 1.户籍内适龄儿童 户籍信息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且在辖区内上班的职工适龄子女 (1)户籍信息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 (2)单位领导签名(手写)加盖公章的在职在编人员证明原件; (3)最近6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及五险一金缴纳凭证。 3.教育优待对象(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进藏干部职工等)适龄子女 (1)户籍信息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 (2)所选报名类别需要的所有材料; (3)符合优待对象条件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4.弥渡县2021年以来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及规上企业法人或公司在弥渡片区的法定代表人员适龄子女 根据工科、投促等有关部门提供、经县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2021年以来招商引资重点企业及规上企业的法人(或弥渡片区的法定代表人)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 (1)户籍信息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 (2)企业法人证或弥渡片区法定代表授权书; (3)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入学报名的函。 5.购房人员适龄子女 (1)户籍信息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 (2)法定监护人在辖区内拥有的房产证或房屋产权相关证明,如:房产证、不动产证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含产权人信息页、地址页)。 6.经商人员适龄子女 (1)户籍信息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 (2)经营满6个月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提交一份标明法人、经营项目、经营地点等的文字说明的材料及店铺实景图片,以备实地核查(提供的照片上店铺名称、门牌号码要清楚可见且与《营业执照》信息相符); (4)县外人员还需提供县城内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复印件。 7.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经公开招聘,公示录用且长期、稳定的编外职工适龄子女,报名时需提供: ①户籍信息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 ②单位领导签名(手写)加盖公章的编外人员工作证明; ③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④最近6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及编外人员五险一金缴纳凭证; (2)其他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需提供: ①户籍信息材料:户口本的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 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或与注册企业(公司)签订的正规劳动合同; ③最近6个月的工资银行流水及编外人员五险一金缴纳凭证; ④县外人员还需提供县城内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原件、复印件。租房居住的需提供规范有效的租房合同(含承租人信息页、租赁地址页)。 8.材料要求 (1)报名时所提交材料要真实有效,确保所填写内容准确完整、图片清晰可辨(须从相册上传原图,不可实时拍照上传);对上传的报名材料信息不全、涂改、无法准确分辨招生范围的将退回家长重新修改上传或提供详实纸质材料进行线下复审;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真实信息的,将取消城区学校划片入学资格,统筹安排至户籍所在地或附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2)户籍信息材料:①户口本的户主页(孩子户口本有派出所公章的那一页)、父亲页、母亲页、孩子页。②非同一户籍家庭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亲缘关系证明材料。 (3)居住信息材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其一):①自有房产:学生或其父母在辖区拥有的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含产权人信息页、地址页)。②公廉租房:学生父母本人申请的公廉租房租赁合同。③居住证或暂住登记证明:有效期内,含居住证持有人首页、地址页、居住证回执单。④租房居住:规范有效的租房合同(含承租人信息页、租赁地址页)。⑤自建房或回迁房:未办理房产证的自建房需上传住房全景图。 (4)学生照片: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头像(规格:295像素×413像素,分辨率≥150dpi,文件大小<60K,jpg格式,须从相册上传原图,不可实时拍照上传),入学后照片将会关联到学籍系统,不再另行采集。 (七)学位申请原则 1.一名学生只能申请填报一个学位,若户籍在弥城镇主城区且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主城区拥有多套房产的(户籍地址下有房产),须填写与户籍地址一致的房产信息。 2.招录时按招生类别依次安排学位。前一类别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安排完后,再安排下一类别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 3.意向就读学校学位已满,由乡镇中心学校调配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入学。若在系统关闭时,对调配学校不进行签字确认的,将由系统自动匹配返回户籍片区内的小学就读。 (八)工作流程 1.摸底调查、制订方案及广泛宣传(4月至6月20日) 各乡镇根据“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做好辖区学龄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制定招生计划和划定招生范围,发布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向社会、学校及幼儿园广泛宣传招生信息及政策。 2.培训及测试(5月至6月) 县教育体育局对“云南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所需基础数据进行维护,组织招生入学工作业务培训,指导学校进行全流程入学报名测试。 3.报名、审核及确认(6月25日至7月15日) (1)线上报名(6月25日至7月4日):家长登录“办事通”APP打开“入学报名”后,先选择报名地区为弥渡县,然后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内,如果无法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的,可到学校咨询,逾期不予受理。若发现上传信息有误的,可在“我的报名”中修改信息重新提交,超过报名时间,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修改信息。 (2)信息审核(7月5至15日):系统根据报名信息自动上传数据与相关部门完成户籍、不动产、住建房产等信息比对,学校、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审核,不符合或者信息有误将会退回家长修改及补充证明材料,最后确认点进行二次审核。 (3)就读确认(7月12日至15日):家长在“办事通”APP上查看孩子的录取学校并进行签名“确认”,如家长对录取学校有异议的勾选“不确认”并签名提交,等待二次分配结果进行再次确认。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签名“确认”,系统将以自动匹配的学校进行录取。 4.下发入学通知书(7月20日前) 家长对录取结果确认后,系统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登录“办事通”APP在“我的报名”中查看、下载、打印《入学通知书》。 5.报到注册(8月31日) 家长及学生带上户口册、《入学通知书》到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 四、初中七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二)招生方式:弥渡一中初中部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招生方案组织招生录取,各乡镇小学对口直升本乡镇初级中学。 (三)报名时间:7至8月(具体时间由弥渡一中、各乡镇中心学校确定) (四)报名方式:2025年采用线下方式报名 (五)报名要求 1.在我县小学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对口直升录取到乡镇初中学校,家长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2.在我县直升学校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若要到非直升学校就读初中的,家长持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参照小学招生),在时限内到就读初中学校申请办理。 3.不在我县就读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我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家长持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参照小学招生),在时限内到就读初中学校申请办理。 (六)工作流程 1.6月底前,各乡镇中心学校组织向所有小学毕业生(含本县户籍在县外就读的六年级毕业学生)监护人发放《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入学通知书》,宣传我县初中招生入学政策。 2.8月31日,家长及学生带上户口簿和《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入学通知书》到所录取的学校报到注册入学。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弥渡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全面统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制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公告相关招生信息。各乡镇中心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并在时限内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好辖区内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学校要大力推进“阳光招生”专项行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招生宣传工作,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入学具体政策和有关信息,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答和释疑,引导家长形成合理就学预期。同时,要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和督促家长依法送适龄子女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严防失学辍学,从源头上常态化抓实控辍保学工作。 (三)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具假证明、假手续,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四)弥渡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咨询服务电话 弥城镇中心学校:杨老师 0872-8160457 红岩镇中心学校:马老师 0872-8366072 新街镇中心学校:周老师 0872-8330078 寅街镇中心学校:熊老师 0872-8377072 苴力镇中心学校:周老师 0872-8350134 密祉镇中心学校:李老师 0872-8320013 德苴乡中心学校:郭老师 0872-8380029 牛街乡中心学校:孙老师 0872-8390005 弥渡县教育体育局教育股:张老师 0872-816354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5年小学一年级入学报名信息填报指南
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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