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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10起不文明行为曝光!看看都有谁→

     
发表于 2025-5-16 17:25:4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为营造更加和谐、文明、有序的城乡人居环境,开设“综合执法曝光台”,对违反交通秩序、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健康安全等各类不文明行为公开曝光,以强有力的社会监督力量,促进公民文明素质提升,推动全县人居环境持续向好。

同时,欢迎广大群众对县内不文明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邮箱:mdzhzf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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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13日

地点:祥和路

不文明行为:故意损坏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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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13日

地点:天桥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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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13日

地点:花灯广场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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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14日

地点:青螺公园

不文明行为:故意损坏共享单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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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14日

地点:建安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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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15日

地点:建设路

违法行为:擅自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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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4日

地点:文笔路

当事人:李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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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8日

地点:文笔路

当事人:高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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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12日

地点:建设路

当事人:李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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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5月12日

地点:文笔路

当事人:江某某

违法行为:违法停车

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行政罚款50元


来源:弥渡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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