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塔塔 于 2025-5-5 17:20 编辑
无论你是低保残疾人家庭 还是家中有重度照护需求的亲人 现在起 足不出户也能申领补贴 大理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重度护理补贴全新攻略出炉 一、补贴对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具有大理州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大理州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时间。
二、补贴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9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照一级每人每月10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的标准发放。
三、申报流程 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义务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窗口书面申请或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办理申请事宜,也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支付宝、百度APP登录民政通在线提交申请。 01自愿申请 本着自愿申请的原则,申请人根据申请补贴类型分别填写《大理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或《大理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登记表》,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两份),向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残疾人还需提供低保证原件。 02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接到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登记表及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并报县市残联进行审核。 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不齐全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申请人补齐相关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原因。
03审核 县市残联接到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同时将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转送同级民政部门审定。 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并告知原因。
04审批 县市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应依托家庭经济情况核对机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 审核合格的名单应在本级民政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在登记表上签署审定意见,并将其中一份审核合格的材料转送县市残联存档
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市残联,并告知原因。审核合格的材料由县市民政部门汇总后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四、发放流程 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残疾人自递交申请当月计发补贴,次月发放到位。两项补贴实施社会化发放,严格按照残联审核、民政审定、财政部门拨付资金、金融机构代发到人的规程,于每月10日前通过经办金融机构及时、足额分发到补贴对象的个人账户或监护人账户。
五、政策及业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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