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拟符合条件单位的公示(2025—1)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号)精神,各地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须满足吸纳5人(含5人)以上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且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按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工资额的15%,给予吸纳就业奖补。通过宣传发动、单位申报、经乡镇初审,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复审,现拟给予弥渡县建丰肉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弥渡合橼脆皮香橼种植有限公司、大理鸿森服饰有限公司、云南匠心农业有限责任公司、弥渡秀雅经济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2024年期间的吸纳就业奖补,公示期限为5天( 2025年4月24日至4月28日)。若发现不符合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条件,欢迎广大群众在公示期内到县人社局或县就业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县人社局8161352;县就业中心:3074081) 特此公示
附件:弥渡县2025年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奖补花名册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