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发布新帖
查看: 206|回复: 2

[生活杂谈] 生命无副本 别让青春陨落!未成年人禁止驾驶机动车!

     
发表于 2024-10-9 09:39:09 |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本帖最后由 顾! 于 2024-10-9 09:41 编辑

生命只有一次没有副本重启

必须高度重视未成年群体的交通安全


要驾驶机动车,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年满18周岁,二是要经过正规培训和依法考核领取驾驶执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极易酿成事故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要以安全出行、文明交通的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出榜样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常识普及和安全意识的教育

让孩子的成长之路与安全作伴




来源 | 云南公安交警融媒体中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0-9 09:41:09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来自: 中国
遵守交规,安全第一。未成年人切勿驾车,家长要引导,共同守护安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4-10-9 09:43:30 来自手机 | 查看全部 来自: 中国
未成年禁驾,守护生命,家长共责,安全为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

关灯 在本版发帖
扫一扫添加微信客服
QQ客服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侵权举报:本网站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联系电话:18887240824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号:DWSBA5300000005号 | 主办单位:弥渡宏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887240824 | 涉未成年人专用举报电话:18887240824 | 举报邮箱:luhshi@miduwang.com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中国文明网传播文明 工商网监电子标识 云南网监电子标识 人力资源许可证 网络谣言曝光台 网络谣言曝光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