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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人员医保缴费的通告根据《大理州医疗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税务局关于调整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政策的通知》(大医保通[2022]62号)、《大理州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人员医保缴费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县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办理以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2023年度灵活就业和自谋职业人员医保缴费:缴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至12月,集中缴费时间段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0日(节假日除外)。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一)2023年度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在职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为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即6622元。缴费方式:统账结合的筹资方式,参保人按6%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目前现行规定比例2%划拨个人账户。月缴费金额为397元,全年缴费金额为397×12=4764元;划入职工医保个人账户132×12=1584元。(二)2023年度灵活就业、自谋职业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缴费标准为340元。参保人应在规定的时段内携带二代身份证到政务中心四楼医保窗口开具《参保人员缴费核定书》后持二代身份证、银行卡到政务大厅一楼税务窗口缴费。弥渡县税务局(社会保险和非税收入股):0872-3074515弥渡县医保局(综合服务窗口):0872-307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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