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饮酒驾驶、无证驾车、超员载人、驾驶报废车辆,弥渡一男子明知其行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却心怀侥幸驾驶出行,结果被海东交警逮个正着,值勤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收缴报废摩托车、罚款4600元的处罚。
11月16日晚,交警大队海东中队在西澜线K2437处设点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21时16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云LFXXXX普通二轮摩托车搭载二人沿着西澜线由凤仪往下关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检查点时,值勤民警依照执勤执法规范对驾驶员李某正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结果为76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进一步核查,李某正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所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已达报废标准。李某正酒后无证驾驶超载报废摩托车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收缴报废摩托车、罚款4600元的处罚。
经调查,驾驶员李某正为弥渡县密祉镇村民,当天18时左右与朋友杨某某、李某某在凤仪镇某饭店饮酒,酒足饭饱后,明知其行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但怀着侥幸的心理,无证驾驶报废摩托车搭载杨某某、李某某沿着西澜线由凤仪驶向下关城区,结果被值勤民警抓个正着。
酒后驾驶≥20mg/100ml
醉酒驾驶≥80mg/100ml
交警温馨提示酒驾、无证、超员、驾驶报废车辆等交通违法行为,每一种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高危因素,如果这些违法行为叠加在一起,那么危险性可想而知!!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大理市交警温馨提示:请认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做到: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来源:乐行微大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