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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弥渡城乡居民医保10月31日停止缴费,别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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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12 17: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云南昆明


这几天,家里人忙着交医疗保险
看了一下缴费通告
截止10月31日就要全面完成全县的征缴工作了
还没缴费的各位,抓紧时间喽!
具体情况请看通告原文


弥渡县2018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告

2018年度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启动,为了让全县城乡居民准时、方便、清楚明白缴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1、弥渡县行政区域内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大中专院校就读学生。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未成年子女

2、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必须以户(家庭)为单位全员参保;在校学生或幼儿园儿童可以以学校或幼儿园为单位整体参保;其他人员可按个人参保。

3、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不再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得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大理白族自治州民政局,大理白族自治州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17】194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新农合、原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按每人每年180元执行。

三、残联、计生、民政等部门核定的救助人群缴费注意事项

符合残联救助对象的持证残疾人,符合卫计救助对象的双女结扎户、独生子女户,符合民政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城乡低保户,实行先缴后补政策,即个人先缴纳城乡居民参保费180元后,再由以上三部门按相关政策对个人缴费部分补助到位,确保三部门资助范围内人员100%参保。如上述救助对象不先参保则不能享受相关部门的补助政策。

四、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全面完成全县征缴工作(各乡镇缴费时间以各乡镇实际情况安排的缴费时间为准,及时缴费,逾期不予补办)。

五、缴费登记需带材料及缴费地点

带上户口薄(身份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或医保卡)到户口所属乡镇的村委会(社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以户为单位缴纳2018年度参保费。

六、各乡镇及相关业务部门筹资咨询电话

红岩镇: 0872-8366010         0872-3074364
新街镇:0872-3074428         0872-3074424
弥城镇:18887214195           0872-8302619
寅街镇:0872-8377006          0872-8379266
苴力镇:0872-8350130          0872-3074709
密社镇:0872-8320836          0872-8320836
德苴乡:0872-8380091          0872-8380303
牛街乡:0872-8390542          0872-3074185

县医保局             0872-3074294
县民政低保办         0872-3071987
民政优扶办            0872-3071985
县卫计办            0872-8162692
县残联办          0872-8167347

弥渡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二0一七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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