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环境保护局关于网友反映“弥渡毗雄河被严重污染”问题的回复
2月20日,网友反映“弥渡毗雄河被严重污染,长时间无人管”的情况,经调查处理,情况属实。
具体情况为:214国道寅街镇河东大桥附近毗雄河两岸共有石材加工户17户,17户石材加工户将锯机冷却水未经沉淀直接排入毗雄河,对毗雄河水体造成了污染。对此,弥渡县环境保护局和寅街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2月21日对河东大桥附近毗雄河两岸17户石材加工户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在收到限期整改通知书3日内封堵废水排放口、清理完成厂区外河道内及厂区周边沉淀物。2月28日前完成厂区沉淀池、回收池建设,确保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尽快建设加工车间顶棚,对厂区四周采取封闭措施,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降噪措施。
为确保加工户按要求时限按质按量整改到位,将不断加强石材加工户的环境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下一步,将由寅街镇人民政府牵头,多部门联动,制定该地区石材加工行业整治方案,将石材加工户统一集中到规划的地点加工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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