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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5日由大理州环境保护局段彪副局长带队,州治污办、州环评科、环境监察支队、县环保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弥渡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防渗工程进行了初验,参加此次验收会的单位还有项目建设单位县规划建设局、项目施工单位昆明风行防水材料有限公司,项目质量监理单位云南镕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到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场实地检查
验收组一行对弥渡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审查相关资料后认为:弥渡县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防渗工程建设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原则同意防渗工程通过初验,并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补充质量监督初验结论资料;二是核实环评报告要求的渗滤池规范和容积与设计、建设是否一致,要求补充完善建设内容。三是完善渗滤液回喷装置建设。以上要求落实后按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尽快申请试运行及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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