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帮扶车间动态管理退出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45号)及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理州财政局 大理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就业扶贫车间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大人社发〔2019〕5号)等文件精神,近期,我局认真对照帮扶车间的认定标准,对认定授牌的就业帮扶车间的生产、经营、用工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经核查发现,有的帮扶车间处于停产、不在经营、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等情况,不符合就业帮扶车间标准。其中:弥渡县星火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的大棚采取承包管理,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弥渡绿之源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不符合就业帮扶车间要求;弥渡县苴力镇徐萍食品经营部长期未新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不明显;弥渡县盈车嘉穗葡萄规范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吸纳带动脱贫劳动力就业不明显;弥渡密鑫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规模缩减,用工仅为4人;弥渡亚溪湾家庭农场养殖规模缩减用工仅有3人,未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不符合就业帮扶车间标准。 经乡镇初审,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拟同意弥渡县星火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弥渡绿之源蔬菜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弥渡县苴力镇徐萍食品经营部,弥渡县盈车嘉穗葡萄规范化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弥渡密鑫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弥渡亚溪湾家庭农场退出就业帮扶车间。 公示期限为5天(2025年8月9日至8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816135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4081(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 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