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7月15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2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现场获取地点:弥渡县卫生健康局四楼药械采供中心(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毗江路2号)。
3.获取文件费用:不收取。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5.资质要求:具备管道疏通清淤防水(污水化粪池)清洁保洁服务企业资质。
6.报名时还请提交以下要求证件的原件审验并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鲜公章存档: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7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弥渡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小会议室(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毗江路2号)。
五、开标
1.时间:2025年7月29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弥渡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小会议室(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弥城镇毗江路2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采用纸质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现场递交一套正本一套副本及一份电子文档。
2.现场递交地点:弥渡县卫生健康局三楼小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参加。
3.现场递交时间:2025年7月29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之间。不在递交时间范围内递交,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4.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微信公众号,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弥渡县弥城镇毗江路2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1303862675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5308727172
弥渡县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