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灭螺通告
各位村民: 为有效降低钉螺密度,消除血吸虫病感染风险,最大限度保障我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经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对我县的有螺区域开展药物灭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灭螺地点:红岩、新街、弥城、寅街4个乡镇有螺区域。二、灭螺是社会公益事业,对农作物无损害,请村民积极配合、参与。三、灭螺药物对鱼类等水生动物有毒性,请各水产养殖户在灭螺期间及灭螺后一个月内禁止将灭螺沟渠内的水放入鱼塘,否则后果自负。四、灭螺药物对人畜有低毒性,严禁将喷洒过灭螺药物的植物喂养家畜,擅自喂养的后果自负。五、严禁破坏血防设施。
特此通告
弥渡县血吸虫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 9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