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夜雨山 于 2026-2-6 09:35 编辑
大理白族自治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大理白族自治州财政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白族自治州分行关于开展2026年第一期(总第三期)托育消费补贴券活动的公告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24〕64号)和《关于印发<大理州2024年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托育消费补贴券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卫发〔2025〕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示范项目工作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标 为减轻全州家庭育儿负担,帮助更多家庭获得入托支持,开展全州居民托育消费补贴券2026年第一期(总第三期)活动,凡是0—3岁,在“建行生活”App报名领券时未满3周岁(含3周岁)的婴幼儿在本州已备案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和已备案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幼儿园(以下简称托育机构)入托,均可参与托育消费补贴券的抢券。通过托育消费补贴券项目的实施,将推进大理州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持续发展,减轻家庭育儿负担,帮助更多家庭走进托育了解托育,并获得入托支持,培养家庭送托意识,提升托位使用率,营造良好的育儿社会氛围。
二、活动时间 报名抢券时间为2026年2月5日至3月31日。(春节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可以正常报名、派券审核延至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三、活动对象 (一)参与活动的托育机构 全州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备案,并于2026年1月25日前经各县市认定为普惠的托育机构,可扫“大理州2026年第一期(总第三期)托育消费补贴券活动参与机构名单二维码”,获取托育机构名单。 (二)参与消费对象 在“建行生活”App报名领券时未满3周岁(含3周岁)的婴幼儿,均可参与活动,领券后到参与活动的托育机构办理入托。 (三)实施主体 发券主体:大理州卫生健康委、大理州财政局、建行大理州分行。 执行主体: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财政局、建行大理州分行。 发券平台:“建行生活”App 抢券平台:“建行生活”App 核券通道:“建行生活”App (四)消费补贴券券面设置 本次消费补贴券以赠送券形式发放,设置如下: 活动费用总预算400万元,活动消费补贴券分别设置1000元、1500元两种类别,领完即止。消费补贴券有效期为60天,有效期内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 (五)消费补贴券领用规则及使用流程 1.消费补贴券领用规则:大理州0—3岁婴幼儿家长均可参与抢券,每名婴幼儿活动期间限领1张。其中:在“建行生活”App报名领券时婴幼儿年龄在2周岁以下(含2周岁),派发1500元消费补贴券(消费满1501元可抵用);在“建行生活”App报名领券时婴幼儿超2周岁未满3周岁(含3周岁)的,派发1000元消费补贴券(消费满1001元可抵用)。 2.消费补贴券的领取及使用流程详见附件1。 (六)建行活动支持 凡抢券成功并办理建行卡、参与活动且注册绑定建行生活钱包支付的家长,参加活动时可以领取一张100元的建行活动专享满减消费补贴券、该券可用于抵扣托育费。 (七)时间安排 1.活动宣传:2月5日—3月31日 2.活动抢券报名:2月5日—3月31日(春节国家法定假期期间可以正常报名、派券审核延至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 3.活动宣讲:2月2日—2月14日 4.消费补贴券核销:2月6日—5月30日 5.托育机构资料收集上传审核:2月6日—6月30日 (八)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活动的托育机构(含公办托育机构),需在活动期间到建设银行指定机构开立对公账户并开通商户结算业务、用于消费补贴券的核销和结算(在建行已开立账户且能正常办理商户收款的机构、可以延用原建行账户办理商户业务参与活动)。建行服务网点对应关系如下:
2.对于相关部门明确不能独立开户的公办幼儿园,可由各县市乡镇中心校到建行办理开户及开通商户结算业务,并代理所辖参与活动公办幼儿园的费用结算、对账等工作(审核资料的准备及上传仍由对应幼儿园完成)。 3.参与活动的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参与活动时可采取先足额预收取保教费再核券,待活动资金拨付到各机构后,再根据实际核券名单按核券金额退款到家长个人账户,禁止截留。 4.对托育机构活动政策宣讲由各县市统筹组织开展,具体由建行各支行负责组织,各县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配合落实。 5.参与活动的各托育机构、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政策咨询、答疑、统计、服务等工作。
附件1:《大理州2026年第一期(总第三期)托育消费补贴券活动参与机构名单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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