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道路交通安全关乎每个家庭的幸福与社会安宁,学生出行安全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寒假期间,弥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向各位同学、家长致以诚挚问候,并发出安全文明出行提示与郑重提醒。 致同学们:牢记安全准则,做文明出行小使者 1. 遵守交通信号,规范通行秩序:过马路严格遵循“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杜绝闯红灯、横穿马路、追逐嬉戏等危险行为。通过路口走人行横道,切勿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留意左右来车。 2. 安全乘车,拒绝危险出行:乘坐公交车需排队候车、有序上下,坐稳扶好,不将头、手等伸出窗外,不在车厢内跑动打闹;乘坐私家车全程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车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拒绝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车辆及拖拉机等非法营运车辆。 3. 骑行车辆,严守年龄规定:年满12周岁可骑行自行车,年满16周岁可骑行电动自行车。骑行时靠道路右侧行驶,不逆行、不载人、不超速,不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不随意变道、横穿马路;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好自身防护。 4. 提升安全意识,远离危险区域:快乐过寒假,交通安全不“放假”。假期外出时,留意周边车辆动态,提醒家长驾车、骑乘摩托车/电动车时远离大货车盲区;不在停车场、地下车库、客货运物流场(站)等车辆集中场所玩耍。 致家长朋友们:履行监护责任,做安全出行守护者 1. 以身作则,树立榜样: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您的出行习惯直接影响孩子行为规范养成。请您在日常出行中带领孩子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树立良好榜样。 2. 加强教育,强化意识:假期可以放松,但不可放纵。请您妥善保管车钥匙,叮嘱孩子严守交通安全法规,不放任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驾驶电动车、机动车,引导孩子自觉守法,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与应急处置能力。 3. 密切配合,共筑防线:请您积极践行公安交管部门及学校的假期交通安全要求,主动向孩子传达相关规定,及时纠正孩子的不安全行为,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责任与义务。 温馨提醒:寒假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查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抄告教育主管部门处理,并进行通报。
弥渡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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