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的通告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3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等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好我县2025年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政策,促进我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省务工,现就2025年一次性交通补助申报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及标准 补助对象为弥渡县户籍,2025年1月1日以来在省外务工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符合条件人员年内仅能申报一次,不得重复申报。以人为单位,一户有多人跨省务工的,分头申报,按人补助。 二、申报时间 全县的集中申报期为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 三、申报途径及流程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柜面”多个渠道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 (一)“线上”申请渠道及流程 1、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公众号“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申请人只需拍照上传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1)当年3个月以上省外务工证明;(2)省外劳动合同(务工协议);(3)当年省外务工三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明确显示务工所在地及企业);(4)当年省外三个月以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电脑网页端。使用电脑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系统内审核通过后,经公示无异议的,分批次兑付到申请者提供的本人云南省范围内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中。 (二)“柜面”申请渠道及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向当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提交身份证和本人云南省范围内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及跨省务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参照以上“线上”申请渠道,四选一即可),填写《弥渡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由村(居)委会负责核实务工情况,收集、指导填报个人申报材料并进行初核,填写初审意见;村(居)委会初审后签字盖章汇总分批次上报乡镇社保中心,由乡镇社保中心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签字盖章后,录入“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待县级系统复审、终审通过,县乡配合办理完后续相关资金报批等业务手续,并进行公示后,由县级通过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推送至财政“一卡通”平台兑付到申请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咨询电话 弥渡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2-3074080 红岩镇社保中心:0872-3074961 新街镇社保中心:0872-3074428 弥城镇社保中心:0872-8302619 寅街镇社保中心:0872-3095516 苴力镇社保中心:0872-3074708 密祉镇社保中心:0872-8320836 德苴乡社保中心:0872-8380303
牛街乡社保中心:0872-3074277
附件:务工收入证明(模板)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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