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治低俗闹婚行为,营造文明社会风尚,提升文明弥渡形象,根据《中共弥渡县委办公室 弥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渡县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弥党办发﹝2016﹞100号)精神及弥渡县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工作会议部署,我县将集中时段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办婚高峰期间。 二、整治内容:劝阻和制止大尺度裸露身体、猥亵性闹婚游戏、扔鸡蛋污染环境、攀灯柱污损公物、踏草地损伤绿荫、遮号牌车辆送亲、乱停放阻塞交通等不文明闹婚和违规行为。 三、整治地点:县城花灯广场。 四、处罚措施 一是对违规行为拒不服从劝阻、情节恶劣的,由公安、交警、城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及《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是将不文明闹婚行为纳入各单位、各村镇文明创建、工青妇工作等各类考核评先评优绩效管理。 三是涉及有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违反或参与不文明闹婚行为的,将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档次。 四是由新闻媒体对不文明闹婚行为进行曝光。 请广大青年朋友相互转告,自觉文明闹婚。 弥渡县整治不文明闹婚行为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19日 信息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