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渡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原分工基础上,将部分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副 县 长 李春晖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检验检测、食品药品等工作。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规划编制和信息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检验检测所。 联系总工会、团县委、县关工委。
副 县 长 禹 太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林业和草原、森林防火、地震、救灾、烟草等工作。协助分管应急管理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兽医局)、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地震局、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烟办。 联系弥渡公路分局、省交通执法局大理支队弥渡大队、运政管理所、县气象局、邮政公司、大理州烟草公司弥渡分公司(县烟草专卖局)。
四级调研员 李 雄 协管县工业信息和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检验检测所。
四级调研员 夏 俊 协管县政府办公室、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政局、县水务局。
四级调研员 李连映 协管县政府督查室、州生态环境局弥渡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烟办。
县人民政府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关系如下:张宝军—李春晖—李雄,顾壹壹—禹太—李连映,自永康—苏建军—夏俊,冯安梅—张魁元—李钊先。
各位班子成员同时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污染防控、重大风险防范、乡村振兴、意识形态工作。
各乡镇、各部门按以上分工汇报、联系、对接工作,除以上分工外,各县人民政府领导原分管工作不变。 2025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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